但不清楚是哪些島嶼。
1951舊金山和約受聯合國委托,由美國托管。1972年,美國與日本私下簽訂《沖繩歸還協定》,將琉球群島“歸還”日本。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承認《舊金山和約》和《歸還沖繩協定》。
明清時期,朝鮮、越南、琉球都是與中國保持數百年朝貢關系的附庸國,中國享有宗主權。1885年中法新約,中國放棄對越南的宗主權;《馬關條約》(1894)中,中國放棄了對朝鮮的宗主權。但是,從1879年日本武力吞並琉球到二戰結束,中國從未與任何國家就琉球主權的變更達成壹致,琉球法律地位的任何變更都必須得到中國的確認才能生效。日本武力吞並琉球從未得到包括清政府在內的任何壹屆中國政府的承認,因此日本吞並占領琉球在國際法上存在明顯瑕疵,琉球主權仍應視為“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