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案例也可以看出,衣服不能亂穿。比如囚服、警服、軍裝等特殊制服,作為壹個普通人,是不應該穿上街的。因為作為警察和軍人,他們不執勤或者不上班的時候是不穿警服的。那我們普通人就不能隨便穿了。因為制服代表的不僅僅是壹種職業,更是壹個集體,壹個守護著我們公民,無私奉獻的集體。如果我們崇拜他們,就應該默默支持他們,在他們要求的時候盡力配合。而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紀守法,嚴於律己,不要給我們的人民警察添麻煩,做壹個好公民。而且我們也要在周圍人亂穿衣服的時候提醒他們。
2019年,壹名男子,因為崇拜警察,穿上假警服,不僅在親友面前炫耀,還穿著它上街,被警方拘留10天。這也告訴我們,普通人不能隨意穿這種衣服上街,不僅社會影響不好,還可能影響警察的聲譽。普通人是不允許穿軍裝出門的,因為這違反了軍裝管理條例。他們不僅不能穿它們上街,而且也不能買賣、出租或送給別人。
有許多孩子,他們長大後的夢想是當英俊的警察和士兵,甚至向父母要壹套類似的衣服。父母朋友現在都知道,孩子有這樣的要求,壹定不能滿足他。他們要跟他解釋清楚為什麽不能買,讓他們長大後成為真正的警察和軍人,穿上真正的警服和制服,報效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