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復雜的社會關系中,由於觀念、道德、利益的沖突,與人發生糾紛是不可避免的。選擇高效快捷的解決方案是明智之舉。具體來說:1,談判。雙方依靠自己的力量妥協讓步解決爭端。這種方法快捷、簡單、冷靜,但談判內容要有文字記錄。2.調解。第三方的介入會促進爭議雙方的相互理解和讓步,最終解決矛盾。當爭議雙方失去對話基礎時,尋求第三方調解是明智的選擇。3.仲裁。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的壹種爭議解決機制。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壹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壹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4.訴訟。壹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爭議的制度。訴訟是最終的、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維權的最後壹道屏障。主要包括四種,即上面介紹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應該選擇什麽樣的方式來解決爭議?當事人需要分析糾紛的具體情況,才能選擇合適的解決方案。發生民事糾紛時,可以選擇雙方調解,也可以找居委會等第三方調解。當這兩種方法都無法解決問題時,妳可以采取仲裁或者訴訟,也就是法律武器來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