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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糾紛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合作事宜達成協議並簽訂合同。1.標題:雙方名稱、理由及協議。2.正文:條款內容、議付目的、議付目的的責任、協議時間和期限、議付目的的條款和報酬(指定價格時必須指定幣種)、履行條款的期限、違反條款的責任、簽字(簽章)和簽約日期。訂立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從制度上甚至法律上更好地固定雙方在協議中承擔的責任。協議作為壹種能明確界定彼此權利義務的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性文件,對雙方(或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它可以監督雙方信守承諾,約束自己的魯莽行為,其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處理房屋轉讓合同糾紛的具體意見第十六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未在六個月內提出異議,以承租人未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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