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怎麽處罰?
1,醉酒駕駛的,處六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以前因酒駕、再次酒駕被處罰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2、酒後駕車,被公安機關勸酒的。被吊銷機器駕駛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3.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將被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4、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由公安機關組織醒酒。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再次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5、醉酒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駕駛證被吊銷的,終身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員血液和呼氣中酒精含量的閾值及檢測》規定,100 ml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 mg的駕駛員認定為醉酒駕駛,超過80 mg的認定為醉酒駕駛。吹測不納入酒駕認定。按照刑事案件的取證標準,涉嫌酒駕的司機必須抽血取證。查酒駕中酒精監測儀器的數據,只是交警前期判斷酒駕的壹種方法。通過對比嫌疑人體內的酒精含量,做出專家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