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當事人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低於80mg,則屬於醉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壹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涉及酒駕的當事人壹般會被扣12分。被扣12分後,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七日;
3.如果委托人酒精測試的酒精含量達到每100毫升血液80毫克以上,則屬於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133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