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於2021年6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並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為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本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安全生產要以人為本,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安全生產必須行業管理、企業管理、生產經營管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