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協調不成,有沒有相關法律可循?

協調不成,有沒有相關法律可循?

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很常見,大多數人不知道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以至於生活被打擾,很痛苦。

這樣做,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實踐中,住宅房屋可以用於商業經營,包括自辦或者出租,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反小區業主公約,同時應當取得相關有影響的業主的書面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章物權保護

第三十二條財產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解決。

第三十五條物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危險。

第三十七條侵犯財產權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本章規定的保護財產權的方法,可以根據侵犯權利的情況分別適用或者合並適用。侵犯財產權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法規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上一篇:我懷孕了,夢見自己在監獄裏。
  • 下一篇:廖美珍的重要科研項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