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集體企業土地拆遷補償標準

集體企業土地拆遷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耕地征收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目前被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到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人均占有耕地數量計算。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上一篇:婚姻和家庭中的性別權力關系
  • 下一篇:家庭成員的法律定義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