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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的法律定義是什麽?

親屬關系是指人們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

親屬包括以下幾類:

1,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是配偶。

2.血親。指有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自然血親和法定虛構血親。自然血親在血緣上同源,有共同的祖先,如父母、子女、祖父母、無數代的兄弟姐妹;虛擬血緣是法律形成的血緣關系,如養父母與收養形成的子女關系。

3.姻親。指通過婚姻形成的親屬關系。包括:血親配偶、配偶血親、配偶血親配偶等。比如阿姨,姑姑,公婆,姐夫。

擴展數據:

淺談稱謂

如何稱呼我們的親戚?在稱呼親人時,我們經常會聽到或看到“家、家、死、第壹、狗、小”這樣的字眼。

家是用來稱呼比自己年長或年長的在世親人的,表示謙讓和共同。如果妳叫妳爸我爸嚴家人,妳媽我媽慈家人,妳公公妳家人,妳爺爺妳家人,妳哥哥嫂子等等。

舍是用來謙讓不如自己的親戚,比如兄弟姐妹侄子親戚,更不用說兒女了。

首先,它包含懷舊和悲傷的感情,這是對去世的長輩的尊稱。比如,對於已故的父親,就叫我的父親、祖先、嚴和考先,對於母親,就叫我的母親、我的父親、我的祖父,等等。

死亡是對已經死去的人的稱謂,如死姐、死孩子。已故的丈夫、妻子和密友也可以稱為已故的丈夫、妻子或朋友。

狗習慣稱自己為年幼無經驗的孩子,如兒子和女兒。

小人常稱自己為謙字,如稱子女為子女、女兒。

百度百科-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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