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1、18及以上的非就業居民。
2.18周歲以下的城鎮居民,包括嬰兒,不包括出生28天以內的新生兒,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包括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特殊學校就讀的學生。
3、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未辦理醫療保險關系接續的。
建議購買醫療保險首先考慮的是醫療費用的報銷,然後才可以考慮住院造成的損失賠償。只有夯實基礎保障,在此基礎上補充,才能錦上添花。社會保險充足的人,在選擇醫療保險時,可以優先考慮補貼醫療保險。保險原則在保險中,有壹個賠償原則是否適用於健康險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能壹概而論。賠償原則是指“被保險人獲得的賠償不能高於其實際損失”。補貼支付型醫療保險不適用,保險待遇的支付與實際損失無關。其設計原則實際上是考慮到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因病假造成的工資損失,所以合同中約定補助費用按住院天數支付。不考慮實際住院費用,與實際經濟損失無關。屬於“定值保險”的壹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第七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