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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證據舉報幹部嗎?

法律分析:沒有證據可以舉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舉報、投訴、舉報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受理口頭舉報、投訴或者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制作筆錄,經正確宣讀後,由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檢舉揭發是公民的權利,但妳不能捏造事實。如果捏造事實使對方被追究刑事責任,則構成誣告陷害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舉報、投訴、舉報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受理口頭舉報、投訴或者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制作筆錄,經正確宣讀後,由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陷害的法律責任。但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誣告,也要與誣告嚴格區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不願公開姓名和舉報、控告、舉報行為的,應當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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