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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與舉報和指控的區別

舉報和舉報與指責的區別:

第壹,主體不同

1.報案的主體是被害人還是第三人。報案可以指出犯罪事實,但不能指出犯罪嫌疑人。

2.舉報的主體是第三人,舉報可以指出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實。

3.指控的主體是被害人,指控可以指出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實。

第二,內容不同

1.報案是指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揭發、檢舉犯罪事實的行為。

2、舉報,是指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將發現的違法犯罪行為和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揭發的行為。

3.檢舉是指被害人(包括被害單位)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發、檢舉自己發現的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

第三,根據不同情況

1.舉報壹般是針對犯罪事實的發生。舉報材料提供的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比較簡單籠統,往往不能明確指出嫌疑人。

2.舉報不僅有犯罪事實的發生,通常還會指定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材料也相對具體、詳細。

3.投訴由犯罪行為直接侵犯的受害者提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起訴百度百科-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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