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視打人者與孩子的關系,壹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打人者與孩子不是家庭成員的,只要打人者輕傷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打人者和孩子是家庭成員,打人者可能構成虐待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虐待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對象只能是*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2.客觀上講,是經常虐待家庭成員,虐待行為必須是惡劣的才構成犯罪;
3、主體必須是* * *同壹家庭的成員,相互之間有壹定的親屬關系或扶養關系;
4.主觀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罪,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