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在常住地以外臨時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當地交通費。有些地區的財政規定了住宿費限額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主辦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報財政部。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並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統壹發布中央單位工作人員赴有關地區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
法律客觀性: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部分財政地區應當制定住宿費限額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和消費水平,提出本城市(省會城市、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住宿費限額標準,報財政部。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並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統壹發布中央單位工作人員赴有關地區出差住宿費限額標準(見附表)。對於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在旺季可適當提高壹定比例,具體規定由財政部另行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