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結算時間的規定為:旬末或月中預付、月末結算、竣工後結算按月結算方式進行,跨年度完成的工程,年終統計進行年度結算;竣工後壹次性結算方式要求建設工程或單項工程所有建築安裝工程的工期在12個月以內,或工程合同額在100萬元以下;分段結算方式需要當年開工,不能當年完工;目標結算法是將承包項目的內容分解到不同的控制界面,以業主驗收控制界面作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
法律客觀性: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工程進度款的結算和支付應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進度款的結算方式
1,月結月付。即實行按月支付進度款,完工後清算的方法。對於合同期限超過兩年的項目,應在年度終了時進行項目盤點,並辦理年度結算。
2.分段結算和支付。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完工的項目,按照項目形象進度,分成不同階段支付項目進度款。具體劃分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