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未列入開辦費範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發生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及相關的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承擔的費用。如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投資者為設立企業進行考察和洽談所發生的費用。中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企業洽談過程中請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不得列為企業開辦費,由邀請企業承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為開辦費。
4.投資者以投入資本自行籌集資金所支付的利息,不計入開辦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將外幣現金存入銀行所支付的手續費由投資者承擔。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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