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戶外活動場所;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和《方便殘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範》;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資金;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名稱符合登記主管機關規定的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和工作人員應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擴展數據:
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出具的設立社會福利機構的批準書;
(三)服務場所的權屬證明或者租賃合同;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審查意見;
(5)驗資證明和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名單、有效證件復印件和人員健康狀況證明;
(八)其他需要的材料。
參考資料: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