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開發商的公示有法律效力嗎?廣告與合同不符怎麽辦?

開發商的公示有法律效力嗎?廣告與合同不符怎麽辦?

法律分析:開發商的公示具有法律效力。如廣告與合同不符,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第十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明確載明的,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第十六條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主要內容: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3)商品房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格和總價的確定方式、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5)交貨條件和日期。

(六)裝修、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交付承諾及相關權利和責任。

(八)公共建築的所有權;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相關事宜;

(十壹)爭議解決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上一篇:居住地址和戶籍地址壹樣嗎?
  • 下一篇:綜合知識考試的內容是什麽,有哪些知識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