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各縣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咨詢電話列表:
市級:12320/0371-22917886。
蘭考縣:0371-26985266
祁縣:0371- 28899056
通許縣:0371- 24850096
尉氏縣:0371- 27990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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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區:0371- 22338286
龍亭區:0371- 22717994
順和:0371- 22397357
禹王臺區:0371- 23388930
示範區:19103781138。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壹十四條放火罪、破壞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放火、破壞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壹百壹十五條放火罪、破壞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放火、破壞水、爆炸以及以危險方法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罪,或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闖入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和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