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場所的房產所有權證復印件,必須是營業用房,如果是租賃房屋的,還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2.經營者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3.經營者2寸證件照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發證。
辦理營業執照的法律法規:
1,國務院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有《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辦法》。
2.妳租場地,屬於自己經營,需要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不辦理許可證的,按上述規定,可處以罰款,沒收非法所得,並予以取締。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質上沒有區別。如果說區別,那只是壹種表象形式。在使用方面,原是“必須掛”在經營場所明顯的地方,否則可能會被罰不掛證照;復印件壹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
選擇公司的形式:
普通有限責任公司需要2名(含)以上股東,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自2006年6月1日起,新公司法允許1股東註冊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也叫“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但公司名稱中不會有“壹人”,執照中不會有“自然人獨資”),需要最低限度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