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麽條件?

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麽條件?

我國法律對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有具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五項具體要求:

1,必須有符合要求的名稱和章程。至於有哪些不合規的名字,對於即將成立律所的妳來說,這裏不用我介紹了,可以自己補,也可以百度壹下。

2.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這裏的固視怎麽理解?如果是租賃場地,必須有租賃合同。面積不能太小,要有足夠的辦公空間開展業務。

3、擁有65438萬元以上的資產,其中流動資產不少於5萬。這已經是很低的門檻了。如果沒有65438+萬元,確實很難保證壹個機構的正常運轉。

4.必要的辦公設備。比如基本的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器等。,必須具備開展法律服務所必需的設備和儀器。這篇文章是為了避免那些空殼公司的存在。

5、有三名以上專職律師從事律師業務滿3年。註意幾點,三年,三年,全職不兼職。

投標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材料清單

2.申請表

3.律師事務所章程

4.個人協議

5、發起人資格證明材料

6.資產證明

7.辦公場所使用證明

8.擬聘用會計人員的有效證件。

9、規模發展保證

10,五個備選名稱

11.登記機關要求查閱的其他材料。

  • 上一篇:安丘市關於全區永久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 下一篇:辣面哥單方面解約,被索賠3.8萬。妳認為這種說法合理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