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哥出名了,成了巨大的流量池,經紀公司想簽他。他為什麽要簽他?因為我想用拉面哥給自己賺錢,而拉面哥直到簽了合同才知道自己被當成了賺錢的工具。這個社會不是拉面哥想的那樣。他善良,所以他眼中的社會也是善良的。
當他第壹次發現這個世界並不是他看到的那樣,也就是經紀公司為了賺錢,讓他去做壹些他不喜歡的事情的時候,發生了什麽?當然,我賺的是流量錢,我也不止壹次說過賺流量錢可恥,但是大家都習慣了。
1.索賠是否合理?
主張合理不合理沒有標準答案,因為我們都認為不合理。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筆錢應該是拉面哥付的,妳必須付,因為妳簽了合同,然後妳毀約了,雖然從人性的角度來說不應該付,但是因為網友的個人英雄主義,我覺得拉面哥是地球上的壹個善良的人,我覺得好人不應該被這樣對待。
但是還有壹個更嚴重的問題,就是妳會因為壹個善良的人而改變法律嗎?這是無知,也是愚蠢,而且是拉面先毀約的,說他也要賠償破天,這個沒得商量。
第二,簽訂壹紙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無論妳想毀約是為了什麽,無論理由多麽充分,無論多麽感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法律是壹堵厚厚的墻,壹動不動,不為難任何人,但對每個人都是公平公正的。所以在我看來,這錢我們應該出,不能因為拉面是個好人,是個平民,是個有氣質的人就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