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8+065438+2002年10月5日起施行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中學、小學校園周邊200米範圍內和居民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最新的規定對網吧更加嚴格。至於學校周邊200米內不準建網吧的規定,“禁區”具體指的是以學校為中心的200米半徑範圍。以及如何界定校園周邊200米範圍?是指平面直線距離還是步行距離?是從學校校園的大門開始測量還是從學校校園的墻壁開始測量?是測量到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門口還是其營業場所邊緣?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2003年6月6日頒布的《條例》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發函【2003】188號)第九條規定:“200米範圍內”是指從中學和小學的圍墻或校園邊界的任何壹點向外直線延伸200米的區域。不過,各地也有具體的實施辦法。合肥市文化部門執行的標準是,“學校周圍”特指圍墻,從圍墻可以測量到網吧的距離。像上海,網吧之間的直接距離是根據交通距離來衡量的,交通距離具體是指行人根據交通規則行走的距離。正是這種不準確的規定和措施以及不同的實施方式給全國各地的網吧帶來了壹些小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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