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頒布:1947年9月,中國* * *生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村召開全國土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同年10月10日由中央頒布。
自1950起實施,至1987年底到期。
2.內容: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了減少阻力,孤立和分化地主階級,幫助穩定民族資產階級,盡快恢復農村經濟的發展,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含義:
1和1952年底,我國土地改革基本完成,3億多少地或無地的農民分到了土地。
2.徹底廢除封建主義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農村的生產關系;
3.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政治上經濟上翻身了;
4.農村生產力的解放,為農業生產和國家工業化的發展開辟了道路;
5.進壹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