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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職業健康監護的主要目的

法律解析:職業健康監護的目的是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其中,職業健康監護是指以預防為目的,對接觸職業危害的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系統檢查和分析,以發現早期健康損害的重要措施。職業健康監護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壹條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四條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工會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與職業病防治相關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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