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主要有哪些?
1,不在規定車道等紅綠燈,這種行為壹般在出租車上比較常見;
2.壹邊開車壹邊打電話。新規特別對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接聽、撥打電話扣2分進行處罰;
3.闖紅燈。以前闖紅燈被扣三分。新規修改後,對闖紅燈的處罰更加嚴厲,增加到6分;
4、醉駕醉駕,醉駕除了扣分,還要拘留6個月,罰款2000元以下。酒駕還會吊銷駕照,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在沒有停車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建築工地上,不得停車;
(二)在十字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米範圍內的道路上,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未停穩前,不得打開車門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準下車、上下人員或裝卸貨物,並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準在站點以外的道路上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