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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監獄用語嗎?

法律分析:看守所預羈押時間是否計算在量刑後的刑期內,取決於最終的刑期。最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決前羈押期限減為刑期,被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不能減。

法律依據:《看守所條例》第二條看守所是關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罪犯的機關。被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剩余刑期不超過壹年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

《看守所條例》第三條:看守所的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武裝警戒看守在押人員,確保安全;確保安全;教育違法者;管理罪犯的生活和衛生;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壹條管制的有期徒刑,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拘留的,拘留壹日減為監禁二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四條,拘役的期限,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羈押的,羈押壹日減為監禁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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