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門診慢性病:2023年確診為慢性門診疾病,需要長期用藥的普通門診慢性病患者,藥品報銷限額為3600-1.44萬元,其中器官移植患者藥品報銷限額為4.8萬-8.4萬元,報銷比例為70%。每個人都可以享受兩種門診慢性病待遇。
3.重特大疾病門診病種及門診特效藥:對符合我市33種重特大疾病治療範圍的疾病,80%的縣級醫療機構、70%的市級醫療機構、65%的省級醫療機構在治療費用限額內,實行重性精神疾病按床日付費;門診病種和門診特定藥品定額標準內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比例為80%。參保居民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起付標準減半。其他參保居民第二次及以後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減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