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法必須尊重客觀實際,根據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發展的客觀需要,正確反映客觀規律的要求。
2.立法應合理吸收和借鑒歷史和國外的經驗。任何國家的法律都是壹定歷史發展的產物。
3.科技立法要特別註意增強科學性。
科學立法的三個原則
立法要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地規定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從中可以想到當代中國立法的原則是法治原則、民主原則和科學原則。
1.立法的法治原則要求壹切立法活動必須以憲法為依據,符合憲法精神;立法活動必須有法律依據,立法主體、立法權限、立法內容和立法程序都要符合法律的規定,立法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範的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2.關於民主原則的立法應反映廣大人民的意誌和要求,確認和維護人民的利益;要通過法律規定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參與立法活動、表達意見。立法過程和程序要公開透明,立法過程要堅持群眾路線。
3.基於科學原則的立法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尊重社會的客觀實際情況,根據客觀需要反映客觀規律的要求,以理性的態度對待立法工作,註意總結立法現象背後的普遍關系,揭示立法的內在規律;要高度重視立法的技術和方法,提高立法質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三條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第四條立法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