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法,不低於最低工資。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全額支付加班工資。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法: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周末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月薪÷21.75÷8×加班小時數×2次;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次。證明加班的證據主要有: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期間所做工作的書面記錄、電子郵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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