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民區晚上22: 00到早上6: 00,允許的室外噪聲級白天50分貝,晚上40分貝,所以超過40分貝被認為是擾民,但地方人民政府有權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根據噪聲管理辦法,噪聲控制時間為22時至次日淩晨6時,但地方人民政府有權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故應參照當地管理辦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噪聲擾民的標準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是不壹樣的。比如療養區,白天噪音超過50分貝,晚上超過40分貝,就構成噪音。國家對不同區域給出了不同的最高環境噪聲限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酒店區,白天50dB,40dB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下同);以住宅、文教機構為主的區域,白天55dB,45dB晚上;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白天60dB,50dB晚上;工業區,白天65dB,夜間55dB晚上;市內主要道路、內河航道、鐵路兩側地區,白天70dB,夜間55dB。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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