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行為。
非法占有的構成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
1,其客體是私有財產所有權,即行為人本人持有的他人財產所有權或從所有權人的占有中分離出來的他人財產所有權。
2.客觀上講,是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或者不交出的行為。
3.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所擁有的財產是他人合法所有,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約定有義務將財產返還他人(財產所有人),但故意不予返還。
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14條
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