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可以拒簽合同,和快遞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快遞損壞的,按照雙方約定確定賠償責任,而不是按照法律規定。具體來說,發生內件毀損、短少的,按照快遞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於未保價的快件,應當依照民法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運營商協商解決;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832條
承運人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或丟失負責。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負賠償責任。
第833條
當事人對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金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貨時或者應當交貨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