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或100)厚墻當墻高小於等於3m時,洞口寬度小於等於2.4m若不滿足,應增設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對於180(或190)厚的墻體,當墻高小於等於4m,洞口寬度小於等於3.5m時,不滿足時,應增設構造柱或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本規範依據《關於印發〈建築抗震設計規範〉的通知》(建標[20063]77號)的要求,由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設計、勘察、研究、教學單位對《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2001)進行修訂。
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總結了2008年汶川地震的經驗,調整了災區的設防烈度,增加了山地場地、框架結構填充墻、砌體結構樓梯間、抗震構造等構造要求的強制性條文,提高了裝配式樓板結構和鋼筋伸長量的要求。
此後,我們繼續開展專題研究和壹些試驗研究,調查和總結近年來國內外重大地震(包括汶川地震)的經驗教訓,采用地震工程新的科研成果,考慮我國經濟條件和工程實際,廣泛征求全國有關設計、勘察、科研、教學單位和抗震管理部門的意見。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充實、試設計,最終通過評審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