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監獄管理局
貫徹中央和萊陽市監獄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制定監獄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萊陽市罪犯收押調配工作,對萊陽市監獄刑罰執行、監獄管理、監獄偵查、教育改造、勞動改造、生命健康管理和信息化建設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擬定監獄系統警用物資裝備計劃並組織實施,對萊陽監獄系統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協助萊陽市主管部門和地市級監獄領導班子。
刑罰執行部門對萊陽監獄減刑、假釋和獄務公開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承辦萊陽監獄暫予監外執行的審批工作。
指導萊陽監獄罪犯申訴、控告、舉報的處理工作。
負責萊陽監獄死刑、無期徒刑罪犯減刑審核工作。
勞動改造辦公室對萊陽監獄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指導和監督萊陽市服刑人員勞動技能培訓、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
對萊陽市服刑人員的勞動組織、勞動分類分級、勞動報酬、勞動場地、勞動效果評價等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中央直屬監獄國有土地資源管理。
監獄管理部門對萊陽監獄服刑人員的羈押、考核、獎懲、待遇、調配(遣送)、轉診、接訪、交流、釋放、備案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萊陽監獄監獄設施和安保設施的規劃,負責萊陽監獄需要直接采購的警用裝備和安保裝備的配置和管理。
協調指導萊陽監獄系統與武警部隊的溝通協調。
負責萊陽市罪犯的外事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