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觀點地產新媒體報道,在10年2月24日的會議上,蘭州中院執行法官表示,經過前期協商溝通,市中院執行局通過現場勘查、線上線下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線索、送達法律文書等方式,,現已對其法定代表人作出拘留決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高消費令”,後期將繼續強化企業名下資產。
會後,根據蘭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回收制度的意見》,受局領導委托,蘭州市土地登記交易信息中心在165438 0樓會議室組織召開了未繳款單位約談會。
據悉,蘭州市出臺的《關於進壹步規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回收制度》對土地出讓價款回收程序進行了優化更新,拖欠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將被納入失信系統。
在上述約談會上,該中心負責人向4家被約談單位詳細解釋了追繳制度,介紹了追繳程序,並向被約談單位通報了各單位的具體欠款情況,強調了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給單位帶來的法律責任和法律風險。在這次會議上,新推出的恢復系統立即實施並順利落地,為接下來的恢復工作邁出了堅實的壹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