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勞動保護的立法和監督。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屬於生產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加班審批制度、保健制度、勞保用品發放制度、特殊保護制度等;二是屬於生產技術管理的制度,如設備維護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②勞動保護的管理和宣傳。企業勞動保護由安全技術部門組織實施。
③安全技術。為了消除生產中造成人員傷亡的潛在因素,保證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主要采取各種技術措施來預防和消除突發事故對勞動者安全的威脅。
④工業衛生。為了改善勞動條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質危害職工健康,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在生產中所采取的技術組織措施的總和。主要解決威脅員工健康的問題,實現文明生產。
⑤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⑥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壹條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