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最高刑期不滿五年的,五年後不再追訴;
2.法定最高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滿十年不起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滿15年不再追訴;
4.最高法定刑罰是終身監禁。如果判處死刑,20年後不再追究。二十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情形,是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犯罪在下列期限後不再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