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麽辦?
1,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協商;
2.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支付的工資和相當於幹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5.如果不服判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