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休規定: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2、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作業的;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準予退休。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三)因工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法律依據
NPC常務委員會關於批準《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第壹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認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