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在勞動合同訂立後未完全履行前,可能會因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壹致,也可以由勞動者單方解除,也可以在法定條件下由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或者雇主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金額。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條件和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保險、福利待遇和勞動者的各種非貨幣收入。最低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應當支付的工資,而不是實際工資。強制性標準是在壹定範圍內通過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手段實施的標準,具有法律屬性。強制性標準壹經頒布,就必須執行。否則,造成惡劣後果和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受到經濟制裁或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壹條試用期內,除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