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勞動法規定壹周工作多少小時?

勞動法規定壹周工作多少小時?

法律分析:根據現行法律,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目前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壹天。此外,根據壹些企業的實際生產情況,也可以實行彈性工時和綜合工時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工作和休息措施。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41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 上一篇:克格勃歷史上著名的特工?
  • 下一篇:老年人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