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也就是說,如果罪行是在市裏犯下的,那麽縣裏是無權審判的。
當然,另壹個是案件的影響。《刑事訴訟法》有如下規定:
第十九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刑事案件:
(壹)反革命案件和危害國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二十壹條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壹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壹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從這些規定來看,壹般來說,審判級別越低的法院,量刑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