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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殘疾,父母是法定贍養人嗎?

殘疾兒子已成年,父母是法定贍養人。

法律分析

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條件不好,他們可以盡力履行義務。對於壹個因殘疾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兒子,父母仍是他的法定贍養人。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父母拒絕撫養再婚子女是不可以的,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會因為父母離婚或再婚而改變。有經濟能力的子女,應該贍養沒有勞動能力,不能養活自己的父母。對於不住在壹起的父母,支付贍養費。只有在父母遺棄或虐待子女,嚴重傷害子女感情,構成犯罪的情況下,父母再婚時,子女才可以拒絕履行贍養義務。殘疾人也需要贍養父母。殘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和經濟狀況履行贍養義務。根據法律,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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