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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報告和投訴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勞動監察是指法律專門機關代表國家對遵守勞動法的情況進行檢查、糾正和處罰等壹系列活動。勞動監察舉報和投訴的主體不同,適用原則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第壹,主題不同。舉報人舉報的原因必須與自己的利益沒有利害關系或直接聯系。投訴人投訴的事項必須涉及自身利益,否則應作為舉報處理。第二,應用原理不同。從投訴的內容來看,舉報內容是不可能保密的。第三,處理方式不同。對於舉報原因,除舉報人要求外,壹般不將調查結果告知舉報人。對於投訴的內容,必須將調查結果告知投訴人。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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