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者符合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規定的經濟困難且無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時,應當在法律援助機構填寫申請書,並提供: (壹)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代理證明;(2)經濟困難證明;(三)與申請法律援助相關的案件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將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
勞動仲裁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勞動爭議仲裁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申請人(應為個體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區、縣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提交代理證明;
2)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請及相應材料後,經審查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指派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勞資糾紛的法律援助是免費的。勞動者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法律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勞動者因經濟困難未委托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免費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等服務。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經濟困難無法委托代理人辦理下列事項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