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去勞動局辦理什麽手續?
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只要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實際勞動關系,就可以向勞動局求助。只要員工與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系,比如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仲裁。
不簽勞動合同去勞動局要工資的流程:
1.可以先收集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考勤卡、工資單、就業證明、借條、完成任務記錄等,能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
2.拿到這些憑據後,我就可以用這些憑據和用人單位的負責人談判,要求對方支付我應得的工資。
3.用人單位繼續無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資的,可以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持相關證據直接向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
(這是特別規定),而且是針對終局裁決的情況。如果不符合本法第47條的規定,那麽壹般會根據調解仲裁法第50條的規定,作出15天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