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享受6個月病假,即醫療期;
第二,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不滿6個月的,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由行政部門或者企業用人單位按照下列標準支付病假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的,為本人工資的60%;滿2年不滿4年的,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的,為工資的80%;滿6年不滿8年的,為工資的90%;8年以上的,8年以上的是本人工資的100%。“100%工資的規定;
第三,退休年齡應該在50歲。第壹,工齡不夠15年。第二,勞動能力要鑒定。
第四,壹年壹個月的工資補償是合法的,剩余合同期不能追加;
第五,要加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
第六,按照患病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是合法的;
第七,剩下的就看妳怎麽處理關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