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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按約定工資結算怎麽辦?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但由於老板拖欠工資壹般屬於勞動爭議,報警後會很難處理。在實踐中,被拖欠工資的雇員最好采取以下措施:

1,和老板商量。為了節省時間和精力,建議盡量先和老板直接談判。

2.向勞動部門投訴。投訴的時候壹般是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之後它責令老板及時發工資。

3.找勞動仲裁機構仲裁。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以拖欠工資為借口主張工資的,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壹旦離職,必須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申訴。

4.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發現無法通過上述方法拿回工資,那麽員工最後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因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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